2020年7月1日,国务院第99次常务会议通过了《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。根据新能源集团《关于学习、讨论<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>的通知》(新能源字〔2020〕130号)要求,联强公司高度重视,9月 14日,公司党委书记、总经理卢世坤组织召开《条例》学习研讨会,公司党委委员、副总经理刘军海,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杨文江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。
《条例》的出台,旨在优化营商环境,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,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。卢世坤就《条例》的立法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了领学,重点对集团《条例》解读的一个宗旨、二个监督、三个内容、四类保金、五种支付、六大禁止和最后特别提醒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。
与会人员进行了讨论,大家纷纷表示《条例》的制定,是依法预防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之一,对当前做好“六稳”“六保”工作具有重要意义,做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要积极作为、主动服务,把相关中小企业的国家政策、自治区政策向企业全面宣传、及时宣传、宣传到位。
通过此次《条例》学习研讨,不仅促进各部门的交流,而且深刻理解了规则体系及相关内容,并在今后经营活动中,涉及此类业务时,权利得到维护和风险得到防范。